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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泉市嘉峪关市区域内医保就医互认即将实施

作者:路小力 来源:医保科 发布时间:2022年03月28日 点击数:
摘要:

酒泉市嘉峪关市区域内医保就医互认

即将实施

为了增强酒嘉医疗保障协同联动发展,简化两地参保群众就医、购药报销流程,酒嘉区域内将实现医保就医互认。

一、实施时间

2022年4月1日起,酒嘉医保互认工作将全面落地实施

实施范围

1、在酒泉市、嘉峪关市统筹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(含生育保险)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享受酒嘉医保互认政策。

2、参保人员在已开通酒嘉医保互认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、门诊就医及药店购药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纳入“酒嘉医保互认”政策实施范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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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具体内容

1、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时,执行“就医地目录,参保地政策”。

2、参保人员按规定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、购药时,无需进行异地备案,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均可直接结算。因特殊情况无法直接结算的,按参保地相关政策规定执行。

3、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时,不再提高起付线、降低报销比例,且就医时发生的基本医保、大病保险、医疗救助和个人账户费用均可直接结算。